要做漂亮鬼【高三版】

陪你们从小小孩变大英雄 @时代少年团

【鑫我】For Him



  | 鑫我 | 失忆梗 | 破镜重圆 | BE |

  *勿上升真人

  *非典型破镜重圆

  全文字数8.8k+


  ●Love Song

          【祺我】慢慢喜欢你 

          【轩我】给我一个吻 

          【文我】小幸运 

          【真我】大城小爱 

          【翔我】这世界那么多人 

          【霖我】别叫我达芬奇 





     1.



     “桑之夏。”



     记忆中的狐狸眼弯起的弧度总能传递给我浓浓的爱意,年少时懵懂莽撞,可悲的是还没完全明白爱的真谛,就只能怀抱着消散的爱意独自回味好多年。



     “桑之夏,你的快递到啦,快来签收你的亲亲男朋友。”



     “为了我们夏夏,我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做人!”



     “桑之夏,你要记住,无论以后发生什么,我都爱你,全世界最最爱你。”



     “桑之夏,我们分手吧。”



     不知道在多少个夜不能寐的时候,布满红血丝的眼球已被泪水浸湿,干涸的喉咙像枯水期的河谷。



     然后喃喃道:“丁程鑫,你骗我。”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我。”



     2.



     生活有条不紊地推进,前一天的疲惫全部在睡梦中飞走,还是照常六点半起床,简单洗漱后我趴在沙发上找各种角度自拍,这半个小时拍了照片修了图,最后精选出九张去发了微博。



     街上车水马龙,我无心欣赏下过雨后天边的彩虹,坐在车内低头玩手机,微博下面是一连串的彩虹屁,我因为这张脸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



     “桑桑!今天那个化妆师真的超级超级帅!技术也特别特别好,哦对,我这里有照片你要不要看要不要看?”助理这就要把手机递过来,我摆了摆手拒绝掉,转过头来接着发呆。



     到了场地后经纪人姐姐和我讲述着今天的拍摄过程,着重表扬了我这阵子的表现,无缝连接的工作和积极的营业带来的是更多的热度,于是才会有今天拍摄杂志的工作。



     微博的粉丝数量,看样子很是虚浮。



     我坐在化妆镜前小酣,其实并不困,就是不想让别人找我搭话,今天的天气出奇的诡异,下过雨后还阴沉着天。



     然后我快要睡过去,冷风从窗子钻进来,我打了个哆嗦,清醒了不少。



     “桑之夏,醒一醒。”



     心脏猛烈地抽动了一下,我下意识睁开眼睛,镜子中的他看起来不像来为模特上妆的,设计独特的白色西装里搭了一件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黑边白色衬衫,银色的项链躺在锁骨上,看起来更像马上要参加什么重要的仪式。



     那人俯下身,抬头看着镜子中一脸错愕的我,复杂的面部表情占比更大的是重逢的喜悦。



     “桑之夏,是我。”



     上妆是个漫长的过程,这次的拍摄主题是不谙世事的森林精灵,光是在这张脸上打造出精灵的皮相就要费不少时间。



     一切的触感都熟悉,所有的言语都无法诠释我此刻的心境,魂牵梦绕了许多年的人就在眼前,本以为已经放下过去,可心底还是念着旧情,有一小部分我在叫嚣着重拾曾经的悸动。



     助理说的没错,丁程鑫确实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人,我们之间默契地没有提曾经的事,照常交谈着。



     他是不是已经将那些情意都视作过往云烟了呢。



     然后在拍摄结束时我看到躲在摄影棚后门抽烟的丁程鑫,可一根烟燃烧殆尽,他始终没有吸过一口,只是麻木地看着那缕烟,泪珠砸落在地。



     3.



     微信通讯录小人那里多了一个红点点,点进去一看,那人头像是个灯笼,备注栏空空如也,他连“我是”二字都删掉了。



     兴许是阔别已久的重逢太过草率,或是为了这几年的煎熬打抱不平,然后我给他发了信息。



     我问他:这几年你有没有突然想起过我?



     没有回应,我觉得还可以再等等,等到黄昏日落,等到黑夜星辰,最后等到一通视频通话,他许是刚忙完工作,在灯火通明的拍摄场地里奔跑,头发沾上的粉底液还没来得及擦下去。



     丁程鑫见我接了电话赶忙停下脚步,一字一句地说:“桑之夏,我们见一面好吗?”



     末了他又补充道:“就我们两个人,我请你吃你最喜欢的火锅。”



     我掐着点到达火锅店所处的那条美食街,夺目的各色灯光在夜色中闪烁,牌匾上亮莹莹的红光落下来,火锅店门前的一个人白色毛线帽都被染了色,他双手插兜,来来回回地在门口转悠。



     多像从前啊,那时候丁程鑫总会缠着我撒娇,苦苦哀求着逃掉今晚无趣的晚自习,手牵手在操场上奔跑,翻过围墙一起去吃火锅。



     依旧是番茄汤底的火锅,以及香油混着耗油的蘸料,火锅咕噜噜冒着热气,丁程鑫垂眼看菜单看了许久,最后小心翼翼地将菜单递过来:“不知道你还爱不爱吃那些。”



     我接过菜单,瞥了他一眼:“丁程鑫,我一直没变。”



     那几样菜品的名字我背得滚瓜烂熟,连鸭肠要烫几秒钟丁程鑫吃起来才会觉得口感刚好都记得清清楚楚。



     点完菜后我向服务员道谢,转过头来看丁程鑫,他果然有所动容,他没想到我还记得他喜欢什么。



     毕竟是整整六年,可以磨蚀掉很多东西吧?



     正好视线内有一瓶辣椒油,我没多做思考就拿过来,刺鼻的辣味从瓶内涌出,碗中的蘸料瞬间变得猩红,我抬眼看向丁程鑫,他猛地蹙起眉头,表情凝重。



     “不行,你不可以吃辣。”



     丁程鑫夺过我手中的蘸料碗,起身正准备去换掉,不知道想到什么又停下脚步:“你现在……”



     我无辜地耸耸肩:“不能吃辣。”



     他换好蘸料回来后恰好看到我拿过服务员手中的两罐啤酒,两罐都打开后都喝了一口,丁程鑫止不住心虚,一步一步迈向餐桌回了原位,看着我因为酒精麻痹通红的脸蛋,和依旧清明的双眼。



     丁程鑫的手不断发颤,抿着嘴低头接受最后的审判。



     “丁程鑫,我记得你酒精过敏吧?”



     4.



     我们都在彼此试探,试探着那份尘封在过往中的爱意究竟还存不存在,然而一次火锅局的几句话并不能说明得了什么。



     直到一周后丁程鑫抛出了长期合作的橄榄枝,上次我们合作出片在圈内掀起了不小的水花,成品也饱受称赞,团队被突如其来的喜事冲昏头脑,一致决定接下这橄榄枝,完全忘记了问我的意见。



     后来再次合作时经纪人才想起来和我道歉,休息室的门虚掩着,我看见丁程鑫的面庞。



     “没关系的,我还蛮喜欢和丁程鑫合作的。”



     化妆的时候丁程鑫很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在第三次将口红涂出嘴唇后他慌了神,俯身用发颤的手指去擦拭多余的口红。



     我笑丁程鑫沉不住气,他没做任何回应,贪婪地想让指腹在柔软的嘴唇上多停留一会儿。



     “你能猜到吧,我这次接近你有什么目的。”



     丁程鑫将话说的模棱两可,我却还是能在他独一份的话术中读取核心,我抬手抚平他紧紧皱起的眉头,没来由的哽咽:“那你好好和我解释之前的事吧,我给你机会。”



     我没办法对你有任何猜忌,丁程鑫。



     记录往事的日记本在脑中被翻开,高中时期的丁程鑫是个头脑不简单四肢也发达的非典型校霸,又因为阳光般温暖的笑容受女生追捧,顶着这张脸打架也毫不留情。



     偏偏他所有的柔软面都让我碰见,额头上包着纱布在街边喂猫,因为过敏只能躲得远远的看着小猫进食,每次打架都是为了其他弱者出头,出了事又把所有责任归咎到自己身上,毫无怨言。



     女生的告白他也会认认真真回复,不会只留下一句“我不喜欢你”就潇洒转身,他其实是个很在乎别人心意的人。



     于是排名年级前十的情绪不外露乖乖女和备受欢迎的打架不留情校霸在一起了,稳定的感情到了高三毕业才草草结束。



     据丁程鑫所说,他之后去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去做了自己喜欢的事,逃脱了父亲的掌控,也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失去了我。



     我们之间的事一直不被他家里人看好,面对这个自己妻子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野种丁父一直持中立态度,将丁程鑫玩弄于鼓掌,有利用价值就收入囊中,是个废物就丢弃,反正家里还有个出类拔萃的大女儿。



     丁程鑫过够了这种生活,不想再看到丁父一脸云淡风轻地捉弄他又笑得开心的嘴脸,也恐惧他的这次随口说说,怕他真的对我动什么手脚。



     所以当初的预防针都是丁程鑫在无穷恐惧中能对我做的唯一一件事,他早就知道我们将会有始无终,只是我一直蒙在鼓里,谜题在六年之后才解开,我也终于拨开云雾见天日。



     拍摄在即,泪水已经花了妆,丁程鑫手忙脚乱地替我擦眼泪,自言自语着埋怨自己,说早知道不这个时候和你说这些,然后一点一点帮我补好眼妆,涂好口红。



     我拉拉他衣袖:“丁程鑫,你知道的,我永远相信你。”



     “那你现在安慰安慰我好不好。”



     这句话是重启高中记忆的钥匙,丁程鑫仅仅愣住一瞬,然后像是突然决定了什么一样,俯身吻了吻我的唇。



     这是高中时候我做过的最叛逆的事,也是现如今我觉得远远不够的事。



     5.

     


     我急着证明我们之间的关系,丁程鑫知道亏欠我太多,事事都听我的,于是顶级化妆师和当红模特的恋情成为一段佳话在互联网上小红了一把,我如愿以偿得到了人们的祝福。



     小时候总念着以后与爱人一起共游西湖,那时候的眼界停留在苏轼所写的淡妆浓抹总相宜,就这么一直念想着,遇见丁程鑫后才真正想过去实现。



     如今终于有了机会,我却迟迟没想起来,在周末的清晨被丁程鑫吻醒,他捏捏我的脸蛋轻声道:“起来收拾收拾吧,今天带你去看西湖。”



     我瞪大眼睛:“真的吗?!”



     丁程鑫弯起眼睛,笑嘻嘻地看着我:“当然是真的呀,你之前不总想着去看西湖来着。”



     于是我们启程出发,在飞机上无聊到边接吻边数对方的睫毛有几根,在出租车上打论题为“咖啡加糖好喝还是不加糖好喝”的辩论赛,在柳树下猜拳决定谁先帮谁拍照,然后我对比着两人的照片捧腹大笑,说他不专业摆的姿势好丑。



     我在湖边发挥出专业模特的素养,半小时下来没逛多远,照片倒是多了不少,然后和丁程鑫一路打打闹闹,饿了就让他从包里掏出面包喂我,渴了就喝口水,然后缠着他索吻。



     丁程鑫总会大叫道哇你怎么这么不正经,趁我嘟起嘴又捧住我的脸开始亲,非要等我快喘不上气的时候再松开,得意洋洋地吹嘘着自己并不怎么样的吻技。



     晚上在酒店房间里搂着对方睡觉,睡着睡着我开始蹬被子,丁程鑫睡得稀里糊涂,跟着我一起蹬被子,被子掉到地上,等我冷到打哆嗦的时候丁程鑫才把被子捡回来,拍拍灰盖在我身上,然后以他自己为热源将我搂得更紧。



     第二天我冒冒失失地摔了跤,手肘擦伤了一大块,丁程鑫先是嗔怪我怎么这么不小心,然后挠挠头思考着什么,他手上翻找的动作不停,然后嘴唇吻上我的额头以示安抚。



     掏出药品简单处理伤口后我满血复活,与丁程鑫十指紧扣,继续游玩。



     返程路上我还依依不舍,回去之后就见到了丁程鑫的朋友们,这次聚会除了我只有一个女生,她叫初清,我们很快便聊到一起,知道对方的故事后都表示很惊讶。



     爱一个人总是有共同点的,比如心甘情愿的等待和付出。



     显而易见的,在这场饭局中格格不入的只有刘耀文和初清,他们像是自带一层屏障,把其他事物都隔开。



     我观察着初清的神情,在最后饭局结束各回各家的时候感叹着:“刘耀文一定很爱她。”



     这时候身旁人笑着摸摸我的头,似要把天下的情话都说个遍似的:“桑之夏,我也很爱你。”



     “过去的丁程鑫爱你,未来的丁程鑫也爱你。”他亲昵地凑过来,我们面对面站立,他贴近后用鼻尖蹭了蹭我的脸颊,“夏夏,我也想听你说我爱你。”



     高中那时候别人对我的称呼无非就是全名,关系好的叫我桑桑,只有丁程鑫打认识开始就嬉皮笑脸地叫我夏夏。



     我被拥入温暖的怀抱,能感受到面前人强有力的心跳,砰砰砰催促着我,我搂紧丁程鑫的腰:“丁程鑫,我也爱你,一直爱你。”



     当晚欢愉后,我们两个人缩在被窝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忘记了是谁突然说了一句我爱你,然后引起丁程鑫更大声的一句:“我们要一直在一起。”



     登时我的眼眶便湿润,脑中突然播放起高中的一些生活片段,于是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你还记得我们之前高中课间发生的事吗?”



     课间有太多,我们的故事也太多,丁程鑫点点头“嗯”了一声,刚想说些什么,就听见我说:“只怕我们只能回忆过去了。”



     他只当我是在感伤,然后将我搂进怀里安慰道:“不会的,我们有未来可以期许,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如果你想逃跑,我就给你找回来,才不会让你离开我。”



     然后在我为数不多的能完好的时日里,我们完成了很多年少时的梦想,比如一起在海边捡贝壳、看日出,手牵手在法国的街头散步,然后去埃菲尔铁塔下接吻,一起去西双版纳体验民宿风情,一起去科切拉音乐节。



     人们往往享受于最平淡的幸福,在我们手牵手走过的长街上,行人的短袖都换成了秋衣,枯黄的树叶落了满地,我和丁程鑫喜欢抢着去踩,听着“嘎吱嘎吱”的声音傻乐。



     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只有简短的几句话,我记好后就将日记本塞进枕头下面,和丁程鑫打了声招呼就提前躺下睡觉。



     很久之后才发现我们已经有了这么多回忆,可身体发出的警号在最后几次游玩中已经出现,最后全部积攒起来爆发。



     6.



     丁程鑫下班之后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转,想着出差了半个月得给桑之夏一个惊喜,纠结着到底是买一束玫瑰花还是买一份她最喜欢的草莓蛋糕,然后两样他都买了,左手玫瑰花右手草莓蛋糕,笨拙地上了楼开了门,家里却是空无一人。



     他把东西都放在桌子上,进了卧室去寻桑之夏的身影,只发现了整理平整的被褥和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杂物的床头柜,丁程鑫这才意识到点什么,转身去门口,桑之夏的粉色拖鞋正安静地躺在那里。



     她去哪儿了呢?丁程鑫想着,掏出手机给桑之夏打电话,却得到“对方正在通话中”的回复,他挂断电话,想着一会儿再打,对面又急匆匆打过来,丁程鑫懵了一下,然后接通电话。



     那头很嘈杂,什么声音都有,手机中传出一位中年女人和蔼的声音:“您好,是桑之夏女士的男朋友吗?您的女朋友在二院住院呢,希望您尽快赶过来,有些事需要您处理……”



     丁程鑫的脑袋里仿佛有东西“嗡”一下炸开。



     怎么就住院了呢?



     丁程鑫只带着手机和钱包就匆匆赶往医院,兜兜转转终于找到桑之夏所在的病房,刚进门手里就被塞了一份协议书,耳边是医生沉重的叹息。



     直到桑之夏再次醒过来,丁程鑫才如大梦初醒一般,他听见护士们窃窃私语,说桑之夏通讯录里甚至没有父母的联系方式,亲戚们的电话打了个遍,没有一个人愿意挽救她的性命。



     丁程鑫再次进入病房,入目是桑之夏略微苍白的脸蛋,她在一个本子上写些什么,嘴里还念念有词道:“十月二十二日,休克,没忘东西。”



     等她把本子合上才发现丁程鑫的到来,半个月没见,丁程鑫发觉她的反应好像迟缓了不少。



     桑之夏手中的水性笔掉落在地,她慌忙想下床去捡,丁程鑫先她一步捡起了笔,然后递给她,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等啊等,终于等到桑之夏开口对他说实话:“丁程鑫,我生病了。”



     女孩的声音已经哽咽:“很严重很严重的病。”



     这些年积攒起的情绪一瞬间爆发,桑之夏清清楚楚地记得,刚升入高中时查出病情时她没哭,每一次病痛发作时她没哭,在来医院的路上也没哭。



     唯独现在,丁程鑫颓败地站在她面前,双手沉重而自然地垂下,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他好像什么都抓不住,无论是亲情,还是爱情。



     7.



     约摸过了一个多月,桑之夏开始头痛,健忘的毛病更加严重,当丁程鑫与她聊起之前在西双版纳的趣事时,只能看到桑之夏呆滞的神情。



     “啊?我好像记不太清了……”她嘴上说着,右手忙去床头柜上找日记本,翻了好久才找到存放记忆的那一页,然后抬头勉强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丁程鑫心凉了半截,但是不能表露,他抬手摸了摸桑之夏的脸蛋道:“日记本里记的都是我们之前的回忆吗?”



     桑之夏点点头:“嗯,还蛮有纪念意义的。”



     她没说实话,丁程鑫也没说破。



     化妆师算自由职业,更何况唯一签了长期合作的甲方正住着院,丁程鑫推掉了所有的工作,一心一意在医院陪护。



     丁程鑫每天的日程安排繁忙而充实,早上给桑之夏做好营养均衡的早餐,在桑之夏进食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讲述他们独一无二的回忆。



     中午和桑之夏一起睡午觉,在深秋的正午挤在同一张床上,肩靠着肩手牵着手,呼吸都缠绕在一起,交换着属于对方独特的温度。



     下午一起在小公园里遛遛弯,陪着桑之夏荡秋千,享受着暖融融的阳光包裹全身的满足感,玩累了去和长辈们聊聊人生,陪小孩子一起淘气,最后两个人一起看日落黄昏,这也许是冷冰冰的医院中最温暖的时刻。



     晚饭后看着桑之夏吃药,苦涩的药丸下肚后丁程鑫会喂桑之夏一颗糖,偶尔用嘴喂,两个人交换一个缠绵的吻,不管是高中还是现在,接吻往往都是两人之间最浪漫的时刻。



     还有睡前的晚安吻,和丁程鑫怀中毛茸茸的小脑袋,桑之夏有点怕黑,晚上睡觉的时候恨不得将自己整个人都嵌在丁程鑫怀里。



     后来天气越来越冷,医院绿化带的植物都掉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样子再无往日的生机,那天桑之夏兴冲冲地抓着丁程鑫的手:“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雪诶!”



     桑之夏在寒冷的冬日出生,她母亲喜欢夏天,便取了一个“夏”字给她做名字,后来桑之夏的父母相继离世,她孤身一人寄住在爷爷家里。



     寄人篱下都不好受,暗无天日的生活中,桑之夏再怎么努力学习乖巧听话都得不到祖父母的青睐,她深知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他们这儿已经根深蒂固,所以活下去唯一的盼头是每年初雪后的生日,她还能得到祖父母施舍的生日蛋糕和生日祝福。



     “我看了一下,估计再有一个小时就要下雪了,我们要不要现在就穿好衣服出去走走?好不好?”



     丁程鑫刚想应下,来了一个护士敲了敲门,然后进入房间:“家属跟我来一下。”



     丁程鑫回头朝桑之夏眨了眨眼:“没事,只是去拿药,你先穿好衣服,记得拿上围巾,我一会儿就回来找你。”



     其实他是骗人的,每次都是,桑之夏早就发现了,她知道自己的病在逐渐加重,这次她没有乖乖听话,而是偷偷跟了上去,然后便听到了医生和丁程鑫的对话。



     “她差不多将这几年的记忆都忘干净了,我每次一提起什么她忘记的事她就会头痛……医生,我还能陪她多久?”



     “这个没有具体答案,一切都要看她的命数了。”医生摇摇头,没有说实话,由衷地为这对有情人感到悲伤。



     “那她会忘记我吗?”



     医生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丁程鑫垂着头没敢抬头去看,察觉到对面人的沉默也在心中确定了答案,站在门口的桑之夏目睹了一切,头部传来如针扎般剧烈的疼痛。



     “桑之夏!”丁程鑫听到声响后慌忙抬起头,指尖即将触碰到爱人的发丝,桑之夏却转身逃跑,回到病房后颤颤巍巍地咽下去了一粒止痛药,没过水的嗓子干得很,她又开始猛烈地咳嗽。



     桑之夏瘫坐在地,眼神中满是恐惧与不甘:“不治了,我不治了,丁程鑫,趁现在,我们去看西湖好不好?”



     “好,你乖乖起来坐好,你想去哪里我都陪你去。”丁程鑫忍下马上要夺眶而出的泪水,耐着性子哄人。



     桑之夏浑身发着抖,声音都哆嗦:“我们还没一起去看过西湖……我好想和你一起去……”



     她坐下后突然又站起身,在床头柜上放好的日记本和一大杯水都被打翻,桑之夏完全没发现,自顾自地跑出病房,穿过走廊,跳下住院楼门口的几级楼梯。



     丁程鑫追啊追,最后追到医院大门口,眼睁睁看着桑之夏被台阶绊倒,丁程鑫心跳漏了一拍,仿佛氧气都稀缺到无法呼吸。



     桑之夏被路人扶起,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后站起身,下一秒就被人从正面抱住,她甚至没来得及看清是谁。



     “你别乱跑,很危险的,听你的,我都听你的。”丁程鑫颤抖着身子道,谁想桑之夏却挣脱了他的怀抱,丁程鑫的表情一瞬间变僵硬。



     桑之夏打量着眼前人,对于陌生的拥抱感到十分没有安全感。



     “我们……认识吗?”



     8.



     那天我盯着那个男人发红的眼尾落了泪,云里雾里地被护士带回病房,一屁股坐在了病床上,盯着被水浸湿的日记本愣神。



     我大概是忘记他了,脑中搜寻了许久也没找到关于他的记忆碎片,他却不甘心,蹲在地上抬眼盯着我的眼睛,嘴唇翕动了半天才开口说话:“我……叫丁程鑫。”



     还是想不起来,我呆滞地点点头,眼睁睁地看着他落下眼泪,一颗,两颗,然后眼泪再也止不住,盘坐在地上扶着额头,努力忍住抽噎的声音。



     丁程鑫懊恼又痛苦的样子我看不得,心居然也揪着痛起来,他好像不服气,拿起地上湿淋淋的日记本。



     翻开后才发现里面的字迹都已经花掉,丁程鑫最后的心理防线也开始崩塌,肉眼可见地急躁起来,又翻了好几页,指着某一页唯一能勉强看清的两个字给我看:“你看,西湖,你还有印象吗?”



     我点点头:“嗯,我未来要和我最爱的人一起去看西湖。”



     后来他很少来找我了,不过偶尔他会趁我睡觉的时候偷偷溜进病房,帮我倒热水,帮我把药片拿出来,偶尔会低声抽泣,又怕把我吵醒,努力遏制着抽泣的生理反应。



     我变得沉默寡言,偶尔会对丁程鑫的这些行为感到心安,我想,我从前一定很爱他。



     人死前好像都会有预兆,比如现在,我清清楚楚能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在不断流逝,即将画上句号,我打算找丁程鑫袒露心意,不然他一定会很难受,比我现在的病痛还要难受。



     可是还没来得及找到他我就倒下了,唯一清醒的那一段时间里,我发现我正躺在病床上,医生们都在摇头。



     丁程鑫也在,太好了,我用最后的一丝力气拉起他的手。



     我爱你三个字太过繁杂,等到我最后失去力气,也仅仅写完了一半而已。



     闭上眼睛的那一瞬,我突然想到一句话。



     记忆会走失,爱不会遗忘。




     END





评论(20)

热度(227)

  1. 共7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